他的穿搭只能用混乱无序来形容。
二十多度的天,不算冷,他却里里外外穿了七八层。
这七八层各自活在不同的季节里,风格也是各不相同,其中有单薄的绿色T恤,玫红色的针织衫,明黄色的毛线背心,蕾丝边格纹衬衫,锈色牛仔外套,黑色羽绒服内胆……
这些衣服几乎都见缝插针的彩印着“fashion”“good”“wow”之类的英文单词,仿佛一张打乱的单词表,密密麻麻的吵人的眼睛,又像把村里集市的服装摊买空了,一股脑儿摞在身上。
虽然混乱,但是该有的配饰他也一样不少。
他戴着一顶破破烂烂的黄色草帽,双手被包裹在一副不同色的橡胶手套里,两只手套都卷了边,破烂的各有千秋,还随身带着一只塑料油漆桶,里面零零碎碎放着他觉得用得上的东西,大概是些毛巾,茶杯之类的物什。
他习惯把双手提在胸前和别人说话,时刻保持着洗碗洗到一半,突然转头和别人说话的动势。
他的语言和他的衣服一样混乱,他会突然开始对别人讲一件事,一会儿讲中间,一会儿讲结尾,一会儿讲开头,每一句零碎的话,对他来说都很重要,而真正重要的话,则混在他的一声声叹息中悄悄溜走了。
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,也没有人能听懂他的故事。
他一身混乱的行走在干净平整的马路上,像城市的一团黑雾,被风吹的东摇西晃。
迷茫,无措,愤怒,堂皇……他连情绪也是复杂的,他被困在这些情绪中,唠叨,沉默,怒吼,邀请人们围观,人们聚了上来,见他一句话也说不明白,又失望散去。
格格不入的黑雾,又静静的在路上飘着,等待下一群围观的人。或许他足够幸运,有人能听懂他的故事,或许没有。